大蒂稅訊提醒篇 第85期 100.03.01發行

  1. 營業稅法部份條文已修正,修正後明訂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之定價應內含營業稅,違者最高可處以新台幣15,000元之罰鍰。
  2. 營利事業加入同業公會成為會員,依規定繳交之會費得免申報免扣繳憑單。惟,繳交之教育訓練課程之費用則應依法申報免扣繳憑單。
  3. 買賣預售屋係屬權利之交易,所取得之所得為財產交易所得,依法應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總額計算應納稅額。
  4. 財政部自99年(申報年度100年)起提供綜合所得稅申報試算服務,所屬國稅局將以掛號寄發試算稅額通知書、繳款書或退稅案件之不繳不退確認書,若經納稅義務人核對確定各該事項無誤,於申報期限前完稅或回覆確認,即屬依法完成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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