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23/作者: 大蒂會計稅務事務所大蒂稅訊提醒篇 第177期 115.07.01發行 購置房地未劃分價款,於列報房屋之未分配盈餘實質投資減除金額時,應參照營利事業所得税查核準則第32條第3款規定,房屋之購置價款(含營業稅,以下簡稱含稅)應依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含稅)占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含稅)總額之比例計算,並以不含稅之金額【房屋之購置價格/(1+營業稅徵收率)】列為未分配盈餘減除金額;土地之購置價款,則依土地公告現值占前述總額比例計算,土地部分不得併同列為未分配盈餘之減除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