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區廠登及免辦廠登設立變更

 

工廠登記:

廠地面積達一百平方公尺以上,或廠房面積達五十平方公尺以上,或電力容量、熱能達2.25千瓦以上之廠房需辦理工廠登記。

免工廠登記:

於工業區內未達上述標準者免辦工廠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