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蒂稅訊提醒篇 第111期 104.07.01發行

  1. 基本工資自本(104)年7月1日起每月由19,273元調整為20,008元;「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亦配合基本工資調整修正,同步自104年7月 1日施行。
  2. 公司法修正後,公司應於章程訂明獲利年度定額或比率之員工酬勞;並應於105年6月底之前完成修改章程。
  3. 納稅義務人如採網路申報綜合所得稅,於申報期間截止後,發現有短漏報所得,或填報錯誤時,應改以人工方式重新填寫正確的結算申報書,並在申報書空白處註明「網路補報(更正)案件」字樣,及原網路上傳申報之檔案編號,向申報時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辦理補報或更正申報。
  4. 中小企業於103年5月20日起投入研究發展之支出可申請適用投資抵減。  合於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2條所訂之基準事業,及最近3年未違反環保、勞工及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規定且情節重大者,從事具備一定創新程度之研發創新活動支出,即可以「抵減率15%,抵減年限1年」或「抵減率10%,抵減年限3年」二者擇一適用抵減當年度或當年度起3年內之營利事業所得稅額,且不得超過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額30%。其研究發展支出若有屬於專為於研究發展所購買或使用之專用技術、專業性或特殊性資料庫、軟體程式及系統、委託國外大專校院或研究機構研究,或聘請國外大專校院專任教師或研究機構研究人員之費用及與國內、外公司共同研發等之支出者,必須專案申請認定,並於前述期間內,併同研究發展活動之認定,一併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
  5. 個人轉讓預售屋權利,應以買方交付尾款日所屬年度,為財產交易所得申報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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