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蒂稅訊提醒篇 第67期 97.03.01發行

1. 97年1月1日起聘僱符合「外籍專業人士租稅優惠之適用範圍」規定之外籍人士,依契約規定支 付之租金,租賃物修繕費、水電瓦斯費等費用,並依規定記帳及取得保存相關憑證得以費用入帳。

2. 申報96年個人綜所稅,大陸來源所得人民幣與新台幣折算率為1:4.3173。

3. 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之營利事業不得為政治獻金之捐贈,否則應被處以捐贈金額二倍之罰鍰。

4. 承租人(營利事業)經營不善致公司倒閉,負責人行蹤不明,出租人可提示具體事証代補填報各類所得申報書及扣繳憑單,並据以申報綜合所得稅(執行業務者亦同) 。

5. 生存配偶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土地價值,於30日內申報者,以訂立協議給付文件日當期公告土地現值,逾前開30日申報者,應以受理機關收件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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