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蒂稅訊提醒篇 第69期 97.07.01發行 2008-07-01/0 評論/在: 大蒂稅訊提醒篇 /作者: 大蒂會計稅務事務所 員工主動請辭,應要求該員工書寫離職書,以杜絕日後員工後悔,反告僱主資遣,而要求資遣費及預告工資。 對大陸賑災應經行政院陸委會許可,並捐給合法立案之慈善機關或團體,且取得收據作為憑證,營利事業以不超過所得額10%,個人以不超過所得20%為限;若營業人以其產製、進口、購買供銷售之貨物轉供自用或無償移轉他人所有者,視同銷售,故以自售貨物賑災仍須開立發票。 https://www.dade.com.tw/wp-content/uploads/2017/03/29541.jpg 800 1280 大蒂會計稅務事務所 /wp-content/uploads/2017/02/logo1-300x138.png 大蒂會計稅務事務所2008-07-01 09:31:362017-03-07 15:32:09大蒂稅訊提醒篇 第69期 97.07.01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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