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舉辦全體員工均可參加的國內或國外旅遊,不論營利事業是否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及是否由職工福利委員會或營利事業補助的旅遊費用,均免視為員工之所得課稅。惟如以現金定額補貼或僅招待特定員工(如達一定服務年資、職位階層、業績標準…)旅遊部分,應認屬各該員工之所得;由職工福利委員會支付者,職工福利委員會應依所得稅法第89條第3項規定,列單申報其他所得;超過職工福利金動支標準部分,確由營利事業負擔者,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規定,屬營利事業對員工之補助,應合併員工薪資所得扣繳所得稅;列報前開員工均可參加之員工旅遊,應準備文件如下:無條件限制為全體員工均可參加的旅遊公告張貼並拍照、行程表、名冊、旅行業的代收轉付收據及付款證明(或自辦之食、宿、交通等發票或收據)。
- 財政部已導入人工智慧(AI)以大數據分析技術,建構「AI智能選案模型」,系統化就各類違章漏稅態樣予以精準選案,且已自4月1日起執行今(114)年度營業稅選案(含網路交易)查核作業。倘有因一時疏忽致造成逃漏稅捐者,依規定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可以免受處罰。敬請自我檢視,如有遺漏並請儘速聯絡本所專責人員。
- 財政部於113年12月12日修正公布「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0條之1規定,營業人於開立 電子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或折讓(進貨退出或折讓),應由賣方營業人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開立折讓證明單,並傳輸至平台存證,賣方營業人或買方營業人,得分別自行至折讓證明單存根檔或存證檔列印紙本,以作為申報或記帳之用。依據以上規定,貴企業銷售貨物係開立電子發票者,若發生銷貨退回或折讓應開立之證明單,已由買貨之廠商轉換為銷貨之貴企業,提請注意並配合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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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蒂會計稅務事務所2025-07-07 20:36:142025-07-07 15:36:57大蒂稅訊配合篇 第171期 114.07.01發行
- 營業人於促銷期間買一送一,應按銷貨折讓處理,即按原售價開立統一發票,並在發票備註欄註明折讓金額,銷售額合計欄按實收金額(折讓後金額)填列;促銷期間隨貨附贈的現金抵用券,如當次消費時尚未折抵價款,應以當次消費金額開立統一發票,嗣後如消費者持該抵用券折抵消費時,營業人已確定給予消費者折抵價款,則應按前揭銷貨折讓處理方式,開立統一發票。以上提請參考,並請 貴企業銷售貨物或勞務,依法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以免受罰。
- 為正確計算零稅率銷售額及核算零稅率退稅限額,並避免虛增銷貨收入, 貴企業外銷貨物如發生銷貨退回之貨物復運進口時,應按原貨物出口申報適用零稅率銷售額之匯率,計算銷貨退回金額,自行填具「銷貨退回或折讓證明單」,檢附復運進口證明文件,並於發生銷貨退回當期(月)申報零稅率銷貨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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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蒂會計稅務事務所2025-04-11 15:27:052025-04-10 15:27:35大蒂稅訊配合篇 第170期 114.05.01發行
- 為辦理11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 貴企業受領政府各項補貼款(疫後補貼息)核准函及入款存摺影本、轉投資之股利憑單、關稅退稅專戶存摺影本、利息收入(廠商贊助金)、扣繳憑單,及截止至12月31日之各項應收(付)帳款及應收(付)票據明細、存貨明細表、銀行存款、銀行借款餘額、轉投資餘額明細等資料,請於114年3月10日前提供。另請再次檢視是否尚有遺漏證券交易、保險理賠、領受賠償之違約金收入、轉投資公司之註銷或減資證明文件及車輛房地等買賣交易文件。若有,請及時提供憑以入帳,以免受罰。
- 為正確辦理 貴企業11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 貴企業透過銀行購買海外基金等,除取得收受配息或處分交易憑證水單外,請務必向往來銀行索取113年全年交易所得明細表,並加以勾稽核對正確後,轉交本所,以免遭補稅處罰。
- 114年,每月給付屬境內居住者之員工薪資,未依規定填報免稅額申報表者, 貴企業應按全月給付薪資總額扣取5%稅款,其應扣取之稅額在2,000元以下時免予扣繳;其填有免稅額申報表者, 貴企業可分別按薪資扣繳率表所載扣繳金額扣取稅款,或由員工選擇自願按5%扣取稅款。非每月給付之薪資,每次給付之金額在88,501元以上時,應按每次給付金額扣取5%之稅款。 貴企業當月份所扣取以上之稅款,應於次月10日前填具繳款書繳納之,並將繳清稅款之繳款書提供本所。另為 貴企業依法正確完成上開代扣繳所得稅義務,及正確申報扣免繳憑單, 貴企業現職員工及之後新進員工,均請備妥其免稅額申報表及身分證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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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蒂會計稅務事務所2025-03-06 15:51:042025-03-06 15:51:04大蒂稅訊配合篇 第169期 114.03.01發行
- 本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憑單暨免扣繳憑單及股利憑單,應於114年1月31日前完成申報。因前開申報期間適逢年假(1/25~1/31),貴企業相關支出憑證及繳款書等文件(薪資表、租金支出、捐贈及律師等執行業務者之收據),請提早備妥,並請併同113年11-12月份營業稅申報資料,於114年1月10日前提供本所。
- 國內外轉投資獲配股利,依法應併入年度最後一期營業稅申報免稅銷售額(係第一次獲配股利亦同)。貴企業若有相關收入,請務必併同113年11-12月營業稅申報資料,提供股利憑單或股利發放通知書,以憑計算不得扣抵比率,調整應補退稅金額,以免受罰。
- 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盈虧互抵年限為10年。貴企業113年度若有虧損,且為留供未來10年內有盈餘時扣除,或前十年經會計師簽證留有尚未扣除之虧損,而本年度產生盈餘,為適用所得稅法第39條虧損扣除,應委由會計師辦理稅務簽證。有上開需求者,至遲請於114年2月15日前通知本所。
-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企業支付獎金、兼職所得、執行業務所得、股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等六項費用,若達扣取補充保費標準時,應於支付時依法扣取並繳納補充保費,並應於次年1月31日前,辦理上開保費明細申報。上開補充保費是否如數扣取並繳納,請貴企業自行檢視,並依限辦理明細申報。若需要本所協助代為辦理者,請洽本所專責人員。
- 政府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後全球經濟挑戰,減輕人民負擔、穩定民生物價、調整產業體質及維持經濟動能,以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由全民共享經濟成果。自112 年2月23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施行「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貴企業若因此向金融機構貸款並獲得疫後(低碳)補貼息,為免遺漏增加稅負,請務必將銀行收款記錄或作成明細表提供本所據以入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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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蒂會計稅務事務所2025-01-11 09:43:232025-01-10 09:44:09大蒂稅訊配合篇 第168期 114.01.01發行
- 營業人紙本發票應依發票之序號及時間序開立。若於空白發票之後再行開立發票,該開立之發票,經常被誤以空白發票申報,並造成營業稅漏稅。為免受罰,請 貴企業注意並配合。
- 為避免遺漏而遭稽徵機關補稅罰款,請 貴企業再次檢視,若有尚未提供本所之112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相關單據,請即時聯絡本所專責人員。
- 公司捐贈政治獻金,雖可列為費用達節稅效果,但公司若有累積虧損尚未彌補,依規定不得捐贈政治獻金。前開累積虧損之認定,係以公司捐贈年度之前一年度財務報表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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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蒂會計稅務事務所2024-04-30 10:10:032024-04-30 10:10:03大蒂稅訊配合篇 第164期 113.05.01發行
- 為辦理11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 貴企業有關受領自政府各項補貼補助款核准函及入款存摺影本、轉投資之股利憑單、關稅退稅專戶存摺影本、利息收入或廠商贊助金扣繳憑單,及截止至12月31日之各項應收(付)帳款及應收(付)票據明細、存貨明細表、銀行存款、銀行借款餘額等資料,請於113年3月10日前提供。另請再次檢視是否尚有遺漏證券交易、保險理賠、領受賠償之違約金收入、被投資公司註銷或減資證明文件及車輛、房地產買賣等之交易文件。若有請及時提供憑以入帳,以免受罰。
- 第11屆全國立委選舉得票率超過1%之政黨,分別為國民黨、民進黨、民眾黨及時代力量,故自113年1月13日起, 貴企業對於政黨之捐贈,僅限上開4政黨,否則將遭剔除補稅。
- 貴企業若透過銀行購買海外基金等,除取得收受配息或處分交易憑證水單外,務請於次年度2月初,向銀行索取全年交易所得明細表,且加以勾稽核對,並轉交本所,以免造成短漏報,遭補稅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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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蒂會計稅務事務所2024-04-18 15:07:432024-04-18 15:07:43大蒂稅訊配合篇 第163期 113.03.01發行
- 本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憑單暨免扣繳憑單及股利憑單,應於113年1月31日前完成申報。貴企業相關支出憑證及繳款書等文件(薪資表、租金支出、捐贈及律師等執行業務者之收據),請提早備妥,並請於同年1月10日前,併同112年11-12月份營業稅申報資料,提供本所。
- 國內外轉投資獲配股利,依法應併入年度最後一期營業稅申報免稅銷售額(係第一次獲配股利亦同)。貴企業若有相關收入,請務必併同112年11-12月營業稅申報資料,提供股利憑單或股利發放通知書,以憑計算不得扣抵比率,調整應補退稅金額,以免受罰。
- 3. 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盈虧互抵年限為10年。貴企業112年度若有虧損,且為留供未來10年內有盈餘時扣除,或前十年經會計師簽證留有尚未扣除之虧損,而本年度產生盈餘,為適用所得稅法第39條虧損扣除,應委由會計師辦理稅務簽證。有上開需求者,至遲請於113年2月15日前通知本所。
-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企業支付獎金、兼職所得、執行業務所得、股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等六項費用,若達扣取補充保費標準時,應於支付時依法扣取並繳納補充保費,並應於次年1月31日前,辦理上開保費明細申報。上開補充保費是否如數扣取並繳納,請貴企業自行檢視,並依限辦理明細申報。若需要本所協助代為辦理者,請洽本所專責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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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蒂會計稅務事務所2023-12-23 14:26:362023-12-22 14:27:04大蒂稅訊配合篇 第162期 113.01.01發行
- 營業人於節慶日宴請或贈送禮品予客戶或員工等,所支付之餐費、禮品等性質支出,其取得之進項憑證,核屬交際應酬或酬勞員工之範疇,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稱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3款及第4款之規定,該進項稅額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 請檢查營利事業之負責人,是否職業災害保險之投保金額被逕調整為$72800,若負責人之勞動所得未達前述金額,得提示相關證明文件申請調降,以免健保之投保金額亦被比照調增。
- 營利事業、機關團體等扣繳單位給付租金時,扣繳義務人除應注意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扣繳稅款及申報扣(免)繳憑單外,還要注意租金扣繳率及憑單申報期限,會因出租人是否為我國境內居住個人,或營利事業有無境內固定營業場所,而有所不同,其扣繳率分別為10%及20%,其申報期限分別為次年1月1日至31日止及代扣繳稅款之日起10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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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蒂會計稅務事務所2023-11-03 09:38:212023-11-02 09:38:48大蒂稅訊配合篇 第161期 112.11.01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