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蒂稅訊配合篇 第151期 111.03.01發行
為辦理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 貴企業有關轉投資之股利憑單、利息收入(廠商贊助金)、政府各項補助款(因疫情受領之各項補貼款,請再提供其核准函及入款存摺影本)扣繳憑單、關稅退稅專戶影本,及截止至12月31日之各項應收(付)帳款及應收(付)票據明細、存貨明細表、銀行存款、銀行借款餘額等資料,最遲請於111年3月5日前提供。並請再次檢視是否尚有遺漏證券交易、保險理賠、受賠償之違約金等收入文件。若有,請及時提供憑以入帳,以免受罰。
為辦理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 貴企業有關轉投資之股利憑單、利息收入(廠商贊助金)、政府各項補助款(因疫情受領之各項補貼款,請再提供其核准函及入款存摺影本)扣繳憑單、關稅退稅專戶影本,及截止至12月31日之各項應收(付)帳款及應收(付)票據明細、存貨明細表、銀行存款、銀行借款餘額等資料,最遲請於111年3月5日前提供。並請再次檢視是否尚有遺漏證券交易、保險理賠、受賠償之違約金等收入文件。若有,請及時提供憑以入帳,以免受罰。
各級政府補助款收入(紓困補助,產創補助,參展補助,利息補貼等)、保險理賠收入、購買節能電器及車輛汰舊換新所領取之貨物稅退稅款、國內外轉投資收益、金融機構利息收入、購買海外基金利息或贖回收入、三角貿易佣金收入、海關退稅收入、違約金收入、勞工退休準備金剩餘款領回收入、中獎奬金收入等,皆為企業最容易漏報之營業外收入。
為正確辦理 貴企業109年度結算申報,請依據本所提供之企業結算檢查表逐項檢視勾選後,若有上開收入及應轉交本所而未轉交之單據、或稅務相關訊息,敬請隨即提交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