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蒂稅訊提醒篇 第96期 102.01.01發行

  1. 個人出售未上市、未上櫃及非屬興櫃公司之股票,或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受益憑證,若於101年度以前有交易所得應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計算、申報及繳納所得稅。而102年1月1日起證券交易所得應課徵所得稅後,證券交易所得即自綜合所得稅個人所得基本稅額中排除,免再辦理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申報,亦無600萬元免稅額的適用,但卻屬證券交易所得強制核實課稅範圍,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以個人為計算單位,按15%的稅率,分開計算應納稅額,再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
  2. 公司自其他營利事業受贈之所得(例如:提供廠商尾牙贈品)係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其他所得。該營利事業給付時免予扣繳,惟應填發免扣繳憑單,並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的其他所得勾選「97受贈所得」。
  3. 公司或職工福利委員會舉辦摸彩活動所發給的獎金或獎品,係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8類之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扣繳義務人應於給付時按中獎人身分辦理扣繳,並列單申報及填發免扣繳憑單,如摸彩的獎項為獎品,應按獎品的實價為獎額扣繳稅款。
  4. 營利事業使用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之獎勵措施將於102年底落日,自103年度起至112年度止,如欲再享有適用擴大書面審核案件之純益率降低1%或非擴大書面審核案件適用之所得額標準降低2%之優惠者,應儘速配合使用電子發票,方得繼續適用。
  5. 二代健保已於102年1月1日起實施,如有疑問請至健保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nhi.gov.tw)右方「健保政策區」點選二代健保,進入後即可看到二代健保專區的選項,或付費委由事務所統計整理、開單繳費、及年底明細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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