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個人購置房地,應確實取得並保存成本費用相關憑證(買賣契約、裝修契約等成本費用及付款憑證),否則,再出售時,稽徵機關將以查得資料,或房屋評定現值及土地公告現值推計取得之成本,以售價5%推計費用課徵所得稅。
- 贈與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予子女,其土地價值不計入贈與總額,但出售予子女之前開土地,就應收取價金之ㄧ部分予以免除者,該免除部分,則應計入贈與總額計算繳納贈與稅。
- 公司名下的房屋,房屋稅之稅率,適用非住家非營業之稅率(目前台北市等為2%),但上開房屋若作為營業使用者,其稅率則適用非住家營業用之稅率(目前台北市等為3%)。因此,雖為公司名下的房屋,但未全部為營業使用,應向稅捐處申請部分營業用,以減輕房屋負擔。
- 企業於稅捐調查期間,明知違章被查,尚迅速移轉名下財產,稽徵機關可由資產負債表進行分析而發現。於稽徵機關積極清理欠稅之際,企業負責人恐因此遭受留置、管收等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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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蒂會計稅務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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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蒂會計稅務事務所2015-11-01 09:16:392017-03-07 16:17:06大蒂稅訊提醒篇 第113期 104.11.01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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