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蒂稅訊配合篇 第74期 98.05.01發行

  1. 原以本國人投資本國公司之股東,若已改變身份為非居住者,因不是促產條例獎勵範圍,其分配之股利除應依法扣繳稅款外其扣繳率應為30%。
  2. 政府破獲史上最大虛設行號集團,涉及不法之營業人廣達4,259家,因此,再次請 貴企業依法取得實際交易對象之統一發票,列報成本費用以免受罰。對於前開相關案件為配合稽徵機關之查對致過程勞頓費時,本所恐將酌收交通及工時費。
  3. 為免遺漏請 貴企業再次檢視97年度是否仍有應轉交本所而未轉交之單據及稅務處理相關訊息。
  4. 國內外出差敬請 貴企業確實要求出差員工填妥逐日行程、訪查對象、洽談內容之出差報告,以證明確係公司業務目的之出差。
  5. 貴企業領回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之結餘,敬請以書面轉知本所相關訊息,以利列報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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