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蒂稅訊配合篇 第80期 99.05.01發行

  1. 為免遺漏,請 貴企業再次檢視98年度是否仍有應轉交本所而未轉交之單據及稅務處理相關訊息。
  2. 國內外出差,敬請 貴企業確實要求出差員工填妥逐日行程、訪查對象(請提供名片)、洽談內容之出差報告,以證明確係公司業務目的之出差。
  3. 貴企業申請領回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之結餘款,應以勞工局核准函之發文日期為權責發生日。若經申請核准時,敬請 貴企業即時轉交前開核准函供本所按時據以入帳,以免受罰。
  4. 貴企業帳載存貨若顯較實際存貨為高時,敬請檢視是否漏未開立統一發票列報銷售額所致。若有遺漏,於稽徵機關調查前自動補開、補繳、補報者,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免除罰則。
  5. 有稽徵機關,以貨運公司之貨物運送記錄勾稽-售貨人銷售貨物是否依法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再次提醒並請 貴企業銷售貨物應依法開立統一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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