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蒂稅訊配合篇 第88期 100.09.01發行
- 為避免少報旅費支出造成課稅所得額及稅負虛增, 貴公司實際支付之國內外旅費,再次提請務必要求出差員工按所附格式填妥出差報告,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單據。
- 營業人外銷貨物委由郵政機構或快遞業者出口,離岸價格新台幣5萬元以下者,得憑前開業者掣發之執據作為零稅率證件,惟應詳載貨物名稱、數量、價值,敬請配合。5萬以上者應依規定辦理報關手續。
- 押金設算租金可向國稅局申請按年(首月),未申請者應按月(月底)計算之。按月計算者不滿1月不計。
- 營業稅相關法令並無規定換算而得之銷售額應四捨五入,只有規定其稅額應四捨五入,故自100年6月22日起含稅之銷售價計算銷售額及稅額之公式如下: 銷項稅額=銷售價÷(1+徵收率)×徵收率。 銷售價-銷項稅額=銷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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