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蒂稅訊配合篇 第170期 114.05.01發行

  • 營業人於促銷期間買一送一,應按銷貨折讓處理,即按原售價開立統一發票,並在發票備註欄註明折讓金額,銷售額合計欄按實收金額(折讓後金額)填列;促銷期間隨貨附贈的現金抵用券,如當次消費時尚未折抵價款,應以當次消費金額開立統一發票,嗣後如消費者持該抵用券折抵消費時,營業人已確定給予消費者折抵價款,則應按前揭銷貨折讓處理方式,開立統一發票。以上提請參考,並請 貴企業銷售貨物或勞務,依法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以免受罰。
  • 為正確計算零稅率銷售額及核算零稅率退稅限額,並避免虛增銷貨收入, 貴企業外銷貨物如發生銷貨退回之貨物復運進口時,應按原貨物出口申報適用零稅率銷售額之匯率,計算銷貨退回金額,自行填具「銷貨退回或折讓證明單」,檢附復運進口證明文件,並於發生銷貨退回當期(月)申報零稅率銷貨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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