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年5月1日起,「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增列投保薪資等級第20級45,800元,若勞工退休金提繳工資及健保投保金額達前開金額者,勞保局將主動調整勞保投保金額為45,800元。
- 納稅義務人如採網路申報,於申報期間截止後,發現有短漏報所得或填報錯誤時,應改以人工方式重新填寫正確的結算申報書,並在申報書空白處註明「網路補報(更正)案件」字樣及原網路上傳申報之檔案編號,向申報時戶籍所在地之稽徵機關辦理補申報或更正申報。
- 國稅局已於105年4月1日起針對下列網路交易進行選案查核 (1)營業人利用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含自境外網站進行貨物轉銷售及透過電子支付機 構收付款支交易。 (2)應辦營業登記而未辦理,擅自營業者。 (3)查定課徵營業稅之營業人依實際銷售額覈實課徵營業稅;已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者 依法核定使用統一發票。 (4)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經營網路平台或數位商店,在中華民國境內之固定 營業所有無辦理營業登記,取具憑證及開立發票,申報繳納營業稅。 (5)透過網路購買國外勞務,是否依營業稅法第36條規定報繳營業稅。
- 非屬營業稅法第四章第一節之營業人(專營應稅貨物或勞務之營業人)支付國外勞務(facebook廣告等),應依營業稅法第36條規定報繳營業稅。
- 個人有限公司出資額及未發行股票之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均非證?交易而系屬財產交易之範疇,其交易所得(損失)應依法併同其他各類所得辦理綜合所得稅申報。若為損失可列為當年度其他財產交易所得之扣除額(不足扣除部分可保留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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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蒂會計稅務事務所2016-07-01 09:21:082017-03-07 16:21:37大蒂稅訊提醒篇 第117期 105.07.01發行
- 公司新設立或增資由股東出資之款項,係屬公司之股本(資本),不得由股東收回或支用於股東名下,否則,有公司法第9條刑責處罰之違反。
- 依營業稅法規定,營業人之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分支機構),應分別向所轄國稅局申辦營業登記、領用統一發票及報繳營業稅,若應開立分支機構銷售貨物,或勞務之統一發票而未開立,係由總機構開立統一發票者,雖無逃漏營業稅,但仍有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之違反,將被處銷售金額5%之罰鍰。
- 企業若逾法定申報期限,始辦理補報,或更正扣免繳憑單者,因所得人無法於結算申報期間查詢正確所得資料,故不適用憑單免填發規定,仍應將扣繳憑單填發予所得人,以免所得人申報錯誤所得資料。
- 財政部房地合一所得稅新制自105年1月1日起實施,針對:1、適用自用房地租稅優惠 2、重購退稅 3、虧損,等三類案件展開逐案查核,倘有短漏報行為,除補稅外並處0.5倍罰鍰。
- 依104年12月2日修正公布所得稅法規定,自105年1月1日起證?交易所得停止課徵所得稅,但104年度個人出售核實課稅範圍之股票,仍應依修正前所得稅法相關規定,申報繳納綜合所得稅,於辦理綜所稅結算申報時合併報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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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蒂會計稅務事務所2016-05-01 09:20:082017-03-07 16:20:59大蒂稅訊提醒篇 第116期 105.05.01發行
- 扣繳單位向個人承租房屋,雙方以租賃契約約定,由承租人(即扣繳單位)負擔扣繳稅額及房東應繳納之全民健保補充保費,扣繳義務人應以包括扣繳稅額及補充保費在內之給付總額為計算基礎,辦理所得稅扣繳及憑單申報。
- 財政部已經修正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將小額給付所得的免扣繳所得稅範圍擴及營利事業,從今年(105年)開始,企業收取利息,租金或權利金等,每筆所得扣繳稅額不超過2,000元,即可比照個人不再由給付單位扣繳稅款。
-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以下簡稱特銷稅)自100年6月1日施行迄今,已發揮抑制短期投機交易及穩定房市效果,為進一步落實居住正義、健全房市發展,自105年1月1日起,實施房地交易所得合一按實價課徵所得稅制度,並配合特銷稅條例第6條之1,停止課徵銷售房屋、土地之特銷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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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蒂會計稅務事務所2016-03-01 09:17:562017-03-07 16:19:17大蒂稅訊提醒篇 第115期 105.03.01發行
- 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費辦法修正:自105年1月1日起利息所得、股利所得、租金收入及執行業務收入,單筆扣費門檻由新台幣5,000元調整至20,000元。
- 根據保險法要保人在契約生效後,即享有隨時終止契約並取得解約金、得以契約向保險人借款、得指定或變更受益人等權利。因此,變更要保人等同應得財產權益轉換,變更前要保人移轉予變更後要保人,於要保人接受後贈與行為即成立,應依法申報繳納贈與稅。另若因此導致保單受益人與要保人不同人,期滿領回之保險給付,尚需列入當年度個人基本所得額申報繳納基本稅額(95年以後訂立之保單)。
- 日據時代、光復初期的繼承案件,一律免申報、免繳稅、免附遺產稅免稅證明,即可辦理繼承登記。已過核課期或徵收期的遺產稅案件,可向被繼承人戶籍所在稽徵機關辦理申報,取得逾核課或徵收期間案件同意移轉證明書,持向地政機關辦理繼承登記。
- 經營汽車材料或設備之企業,應民眾要求改(加)裝車身或設備,如卡車貨架、帆布架等,價格在10,000元以上者,應報繳貨物稅(車檢時監理所會查驗)。未依規定申報繳納者,凡屬未經檢舉或未經稽徵機關進行調查之案件,均可加計利息自動補報補繳免罰。
- 原供住家使用之房屋,作為從事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之營業登記場所,若實際交易均於網路交易平台完成,且該房屋未供辦公或堆置貨物等其他營業使用者,仍准繼續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其原經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用地,亦准繼續按自用住宅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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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蒂會計稅務事務所2016-01-01 09:17:172017-03-07 16:17:45大蒂稅訊提醒篇 第114期 105.01.01發行
-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個人購置房地,應確實取得並保存成本費用相關憑證(買賣契約、裝修契約等成本費用及付款憑證),否則,再出售時,稽徵機關將以查得資料,或房屋評定現值及土地公告現值推計取得之成本,以售價5%推計費用課徵所得稅。
- 贈與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予子女,其土地價值不計入贈與總額,但出售予子女之前開土地,就應收取價金之ㄧ部分予以免除者,該免除部分,則應計入贈與總額計算繳納贈與稅。
- 公司名下的房屋,房屋稅之稅率,適用非住家非營業之稅率(目前台北市等為2%),但上開房屋若作為營業使用者,其稅率則適用非住家營業用之稅率(目前台北市等為3%)。因此,雖為公司名下的房屋,但未全部為營業使用,應向稅捐處申請部分營業用,以減輕房屋負擔。
- 企業於稅捐調查期間,明知違章被查,尚迅速移轉名下財產,稽徵機關可由資產負債表進行分析而發現。於稽徵機關積極清理欠稅之際,企業負責人恐因此遭受留置、管收等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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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蒂會計稅務事務所2015-11-01 09:16:392017-03-07 16:17:06大蒂稅訊提醒篇 第113期 104.11.01發行
- 今年購買、繼承、受贈之房地,應於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否則,再出售時需按修正後所得稅法規定(房地合一),就房屋及土地交易所得(房地合一前土地交易所得免稅)繳交所得稅。
- 個人買賣外匯有匯兌利益應列入綜合所得總額申報繳納所得稅;有匯兌損失可自當年度其他財產交易所得中扣除,當年度不足扣除之匯兌損失可保留,在以後三年的各項財產交易所得中扣除。
- 營利事業因勞工職業傷害,依法應給付之醫療費用或損害賠償,因具有補償金性質,免?計員工個人所得;若非屬雇主依法應負擔的員工醫療費用,則屬一般補助費,應併計員工個人所得填報免扣繳憑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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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蒂會計稅務事務所2015-09-01 09:16:022017-03-07 16:16:28大蒂稅訊提醒篇 第112期 104.09.01發行
- 基本工資自本(104)年7月1日起每月由19,273元調整為20,008元;「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亦配合基本工資調整修正,同步自104年7月 1日施行。
- 公司法修正後,公司應於章程訂明獲利年度定額或比率之員工酬勞;並應於105年6月底之前完成修改章程。
- 納稅義務人如採網路申報綜合所得稅,於申報期間截止後,發現有短漏報所得,或填報錯誤時,應改以人工方式重新填寫正確的結算申報書,並在申報書空白處註明「網路補報(更正)案件」字樣,及原網路上傳申報之檔案編號,向申報時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辦理補報或更正申報。
- 中小企業於103年5月20日起投入研究發展之支出可申請適用投資抵減。 合於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2條所訂之基準事業,及最近3年未違反環保、勞工及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規定且情節重大者,從事具備一定創新程度之研發創新活動支出,即可以「抵減率15%,抵減年限1年」或「抵減率10%,抵減年限3年」二者擇一適用抵減當年度或當年度起3年內之營利事業所得稅額,且不得超過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額30%。其研究發展支出若有屬於專為於研究發展所購買或使用之專用技術、專業性或特殊性資料庫、軟體程式及系統、委託國外大專校院或研究機構研究,或聘請國外大專校院專任教師或研究機構研究人員之費用及與國內、外公司共同研發等之支出者,必須專案申請認定,並於前述期間內,併同研究發展活動之認定,一併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
- 個人轉讓預售屋權利,應以買方交付尾款日所屬年度,為財產交易所得申報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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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蒂會計稅務事務所2015-07-01 09:15:232017-03-07 16:15:50大蒂稅訊提醒篇 第111期 104.07.01發行
- 個人轉讓有限公司股權、未發行股票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或已發行之未上市櫃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均應於次年5月申報繳納所得稅,其申報計算如下: (1)有限公司股權及未發行股票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係屬一般財產交易所得,應與其他各 類所得合併申報合併計算合併繳稅,其稅率為5%~45%。 (2)已發行未上市、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係屬證券交易所得,應獨立填寫證?交易所得稅 申報書計算應納稅額後與一般所得稅?同繳納,其稅率為15%(持有1年以上可享所得減 半課稅之優惠)。
- 自104年度起非屬小規模之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辦理結(決)算申報時,應以其全年應納稅額之半數,減除尚未抵繳之扣繳稅額後之餘額,依法自行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應就該營利事業課稅所得額減除上開營利事業繳納之半數稅額之餘額為營利所得,?計當年度其他各類所得申報繳納綜合所得稅,其繳納之營利事業 所得稅,則不得列為綜所稅之可扣抵稅額。
- 員工每人每月伙食費免計入薪資所得之上限金額,由1,800元調高為2,400元。
- 營利事業如因公司關係人代收取公司款項未按期繳回,或公司之資金貸與股東或任何他人未收取利息,除屬預支職工薪資外,依所得稅法第24條之3規定,應按該等期間設算利息收入(103年1月1日台灣銀行之基準利率為2.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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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蒂會計稅務事務所2015-05-01 09:14:102017-03-07 16:15:07大蒂稅訊提醒篇 第110期 104.05.01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