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蒂稅訊配合篇 第87期 100.07.01發行

 

  • 請領政府薪資及各種專案計畫補助款,應依權責發生時點列報薪資或各項支出之減項或營業外收入。 貴企業獲有前開補助時,敬請提供各階段核准函、撥款日存摺影本、及補助單位開立之扣繳憑單以憑入帳,以免被罰。
  • 企業領回勞工退休金專戶餘額時,應以縣市政府核准函之發文日為權責發生日列報營業外收入。 貴企業若有領回前開餘額時,敬請提供前開核准函以憑入帳,以免被罰。
  • 稽徵機關相關退稅均可藉由退稅專戶轉帳退稅。為免退稅郵件遺漏, 貴企業若仍未申請退稅專戶,本所將免費代為辦理,敬請於7/10前提供銀行帳戶資料。

 

大蒂稅訊配合篇 第86期 100.05.01發行

  1. 為免遺漏,敬請 貴公司再次檢視99年度是否仍有應轉交本所而未轉交之單據及稅務處裡相關訊息,並請隨即轉交。
  2. 貴公司給付各類所得予所得人,因境內居住者與非居住者之扣繳率不同,敬請注意所屬所得人身分之轉換,並依法按各該扣繳率扣繳稅款,以免受罰。
  3. 營利事業應按實際僱用人員所支付之薪資列報相關費用,若有虛報非實際支付之相關費用,除將遭補稅罰鍰外,恐有稅捐稽徵法第41條有關刑責之處罰。敬請注意!
  4. 營利事業解散或廢止營業時所餘存之貨物,或將貨物抵償債務、分配給股東、或出資人,依法應視為銷售貨物,敬請依法開立統一發票,以免受罰。

大蒂稅訊配合篇 第85期 100.03.01發行

 

  • 為如期完成99年度結算申報,敬請 貴企業提供轉投資之股利憑單、關稅之退稅專戶存摺影本、利息收入扣繳憑單、各項應收、應付帳款及應收、應付票據明細、存貨明細表。另請最後檢視,若尚有未提供之99年度相關帳務憑證等資訊,請儘早提供。
  • 營利事業於大陸地區設置辦事處,除須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外,相關發生費用亦應與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有關,方得依相關稅法規定認列費用或損失。
  • 獨資組織之營利事業轉讓或變更負責人時,其存貨及固定資產之移轉,應視為銷售貨物開立發票依法報繳營業稅。變更後之組織取得該項發票所支付之進項稅額,依法亦可扣抵銷項稅額。
  • 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於交貨前所預收之款項,應於預收該款項時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

 

大蒂稅訊配合篇 第84期 100.01.01發行

 

  • 99年度扣免繳憑單應於100年1月31日前完成申報。敬請 貴公司彙整薪資表、各類所得繳款書(薪資、租賃、執行業務等)及員工、房東、執行業務者之個人資料(統一編號、區、里之詳細地址),於同年1月20日前提交本所,以利完成申報。
  • 為完成99年度結算申報,敬請於100年3月15日前提供 貴公司截止至99年12月31日止之銀行存款、貸款餘額證明書(函證表或明細表)及存貨明細表。
  • 貴公司若經營多角貿易不論採淨額或總額列帳,均應依法取得並保存L/C(訂單)、INVOICE(進出貨)、交貨之提單(出貨單)、收付款項之外匯水單等證明文件,以避免遭稽徵機關按銷貨總額依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81條規定調整營業淨利增加稅負。
  • 92年度以後之虧損(經會計師簽證)可適用所得稅法第39條修正後為期10年之盈虧互抵權利, 貴公司本年度之盈餘為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或本年度虧損為供以後年度抵銷盈餘減少所得稅負擔或為其他需要者,敬請於99年12月28日前告知本所。
  • 公文送達攸關企業權益, 貴企業收到任何公文書,請注意保留全部內容及信封,除註記收文日期,以明確送達日,並請儘速通知並完整交予本所,以維 貴企業權益。

 

大蒂稅訊配合篇 第83期 99.11.01發行

 

  • 為免漏報銷售額而受罰, 貴企業倘配合買受人以網路傳輸方式開立統一發票時,請務必按一般方式開妥紙本發票後,再進行傳輸作業。傳輸完峻並請於紙本發票備註欄註記「網路傳輸」字樣。其收執聯、扣抵聯免再寄交該買受人。
  • 財政部稅收壓力已充分轉嫁於企業,國內外出差除必須要求員工填妥逐日行程、訪查對象(保存名片)、洽談內容、出差報告等以證明確係因公司業務目的而出差外,倘有其他佐證文據(例如參展相關文件)亦應妥為保存。對支付長期間出差之高額差旅費,請儘量匯付至當事人銀行戶頭,以免遭剔除補稅。
  • 為確實證明所支付之國內外佣金與業務之關連性及仲介事實,是否請 貴企業與仲介者於成立契約當時,尋求國內外公證機構完成契約之公證程序。

附表下載

 

大蒂稅訊配合篇 第82期 99.09.01發行

  1. 營業人購置固定資產建築物,應俟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後始得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9條規定申請退還營業稅,故請 貴企業除提供統一發票外,應再檢附該所有權狀影本。
  2. 貴企業購置或租用車輛供營業使用所取得之統一發票,為確認是否可作為申請退還營業稅或扣抵銷項稅額之憑證,敬請提供該車輛之行車執照影本。
  3. 自100年1月1日起開立二聯統一發票之收銀機,應具備合計、日計及月計等統計、儲存、列表性能,即日起敬請 貴企業檢視更新收銀機功能,並提供日報表及月報表作為營業稅申報及帳務處理之憑證。

大蒂稅訊配合篇 第81期 99.07.01發行

  1. 營業稅適用免稅是權利也是義務,故 貴企業銷售貨物是否有營業稅免稅之適用,應請於事前釐清必要時可放棄免稅,但必須申經核准。免稅貨物未申經核准放棄免稅,而擅自以應稅別開立統一發票者,將遭補稅及罰鍰。但即日起至99年9月30日前補申請放棄免稅者,得溯及適用。 貴企業是否銷售免稅貨物,敬請詳予檢視補救以免受罰。
  2. 企業為員工投保之團體壽險如因故退保或將該保險解約並領回解約金,應計入非營業收入。 貴企業遇有前開事項,應請提供相關文件據以列報收入,否則將遭補稅罰鍰。
  3. 貴企業應對報關行所提供之代收轉付憑證加以審視,確定是否為合法憑證,若屬非合法憑證者,敬請退回,並責成報關行更正提供合法憑證,以免報關相關費用遭剔除增加稅負。

大蒂稅訊配合篇 第80期 99.05.01發行

  1. 為免遺漏,請 貴企業再次檢視98年度是否仍有應轉交本所而未轉交之單據及稅務處理相關訊息。
  2. 國內外出差,敬請 貴企業確實要求出差員工填妥逐日行程、訪查對象(請提供名片)、洽談內容之出差報告,以證明確係公司業務目的之出差。
  3. 貴企業申請領回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之結餘款,應以勞工局核准函之發文日期為權責發生日。若經申請核准時,敬請 貴企業即時轉交前開核准函供本所按時據以入帳,以免受罰。
  4. 貴企業帳載存貨若顯較實際存貨為高時,敬請檢視是否漏未開立統一發票列報銷售額所致。若有遺漏,於稽徵機關調查前自動補開、補繳、補報者,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免除罰則。
  5. 有稽徵機關,以貨運公司之貨物運送記錄勾稽-售貨人銷售貨物是否依法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再次提醒並請 貴企業銷售貨物應依法開立統一發票。